各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:
党徽是党的象征和标志,党员佩戴党徽是亮明党员身份,是党员形象的展示,是党员责任的提醒,具有重要的意义。根据
《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规范党员佩戴党员徽章有关事宜的通知》有关精神,为进一步增强全校党员身份意识和责任意识,充分发挥党员的表率作用,现就规范党员佩戴党徽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佩戴对象
学校全体共产党员(含预备党员)
二、佩戴场合
1.正常上班工作、上课时。
2.参加政治理论学习、“三会一课”、主题党日、民主评议党员等组织生活、出席党内重要会议、活动时。
3.党员在各服务窗口工作、志愿服务时。
4.外出参加活动或工作需要佩戴党徽时。
5.特定场合明确佩戴党徽时。
6.其它情况需要佩戴党徽时。
三、佩戴要求
1.佩戴党徽是亮出党员身份、履行党员义务、增强党员意识、接受群众监督的有效举措。全校师生党员都要自觉按规定佩戴党徽;
2.根据中组部相关文件要求,党徽应统一佩戴在外衣左胸中间位置。党徽若与其它徽章同时佩戴,应将党徽置于其它徽章之上;
3.党员必须自觉维护党徽的尊严,妥善保管,避免丢失和损坏;对破损、污损、褪色的党徽要及时更换;
4.党徽仅限于党员佩戴,严禁出借非党员佩戴。
四、党徽发放、管理和监督
1.党徽由党委办公室统一配发,各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按党员人数领取发放;
2.党徽一旦损坏或丢失,党员应及时向所在党支部汇报,说明情况并予以补发;
3.各党总支书记是督促和监督党员佩戴党员徽章的主要负责人,要及时监督和检查党员按规定佩戴党员徽章。全体党员要相互监督提醒,共同遵守佩戴规定。
五、相关要求
1.佩戴党徽是一项庄重、严肃的政治工作。全校各级党组织、全体党员要充分认识党员佩戴党徽的重要意义,将党员佩戴党徽作为对党员教育和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,认真落实好党员佩戴党徽的有关要求。
2.各党总支要结合本单位实际,深入开展“戴党徽、亮身份、强党性、树形象”活动,将佩戴党徽和岗位责任结合起来,进一步明确党员的岗位职责,让党员身份亮出来,使党性修养严起来,把党的形象树起来。
中共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委员会
2018年11月1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