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学校《关于做好2024年度职称评审初评推荐工作的通知》,医学检验学院于11月11日-11月14日对申报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。
经审核,付毓平、段家名、王婉至同志符合中级职称评审条件,申梦珂、和梦颖、刘惠宁、吴晓莹、张 璇、王春明、李利娟、单会东、李迎政同志符合初级职称评审条件,现将材料予以公示。公示期为3天,如对申报人员材料有异议,请及时反馈。
公示时间:2024年11月15日-11月17日
公示地点:医学检验学院秘书办公室
监督电话:纪检监察审计部:0373-7375672
人力资源部:0373-7375857
医学检验学院
2024年11月15日